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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第56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课后讨论之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员义务、权利

发布时间:2018.10.24阅读次数:

10月23日晚7:30,参加党课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于行政楼F401教室开展了关于党课的课后讨论活动。

首先王文君老师带着大家对课程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总的概括来讲: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而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同学根据老师的讲课内容总结出: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在讨论中,同学们对党团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增强了作为学生党员的责任感。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要时刻把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会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其他同学。大家根据上课内容都积极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互相的交流分享中加深了对党团知识的了解,深化了思想觉悟,端正了入党动机,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