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了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新葡8455党委决定于4月至5月组织开展2016上半年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根据院党字〔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为本次培训班的顺利组织做好服务工作,现将2016上半年的团组织推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6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3月17日至3月21日为团支部推优和团总支汇总上报阶段,3月22日至3月23日为团委审核批准阶段。
2、各团支部在进行推荐前,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认真研究推优文件精神,严把推优关。
3、各团支部确定推优对象,组织被推荐人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将推优表汇总后报送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汇总全系推荐汇总表,认真审核后签署系团总支推荐意见,并填写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最后由团总支将全系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系部团总支公章)及附件3的电子档,报送院团委审核。团委审核通过后返还通过审核的推优材料到系团总支,并由系团总支将此次推优名单和材料递交系党组织。
三、推优要求
1.认真把关。各团总支、各团支部推优时,既要看重学生工作、学习情况,更要注重其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杜绝靠人情关系等不正常途径推优。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必须切实把好推优关,确保推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2.严格要求。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在推优工作开展前要集中讨论,明确推优纪律,严格推优程序,增强被提名和被推荐学生的荣誉感,明确团组织推优工作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于不符合推优标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推荐,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追究推荐人相关责任。
3.统筹安排。各系部团组织之间由院团委结合今年上半年各校区培训班名额,确定各系团总支推优名额,统筹安排此次团组织推优工作。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新葡8455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