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进程和工作安排,经会议研究,现就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2017年1月12日(周四)开始放寒假(提前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即开始放寒假)。
学生开学时间:2017年2月12日(周日)、13日(周一)报到注册,2月14日(周二)正式上课。
2.教职工轮休及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放假前请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全校师生请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寒假平安。
2. 各系应在放假前安排各专业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强调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通知放假开学时间、假期安全、不及格补考等事项,要特别提醒学费欠缴同学及早缴清学费,以免影响学业。
3.有关单位(部门)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值班表2017年1月12日前报院办公室。
4.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利用假期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
新葡8455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