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在研的科研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以来已到期的院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和科研处组织专家组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科学研究项目是否按期结题、结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结题管理是否规范以及目前存在问题、自筹项目经费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到期项目应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新葡8455将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提出整改方案,直至更换负责人或撤销该项目。
2、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自制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申报书(三项合并成一册,共计5份)。
4、报送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
5、结题通过项目需将定稿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院为单位提交科研处存档(不接受个人材料,结题项目要附上成果)。
附件
1、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2022年度科研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仅供参考)
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