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程序
时间 | 具体事项 |
3月24日-4月10日 |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一式二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 |
4月11日-4月20日 | 审核把关《申请评审书》,并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在系统内提交定稿申请评审书 |
4月21日-4月28日 | 科研处统一报送材料 |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为了保证系统顺利审核通过,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在系统内提交。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新莆京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6.各单位和申报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进行申报,申报期间请务必保证手机和邮件畅通。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2、其他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