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工作 的通知》 ( 教 师 函 [ 2018 ] 3 号 ) 和《安徽省教育 厅 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推荐 工作的通知》(皖教秘 [ 2018 ] 12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 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推荐 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1、 关于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推荐 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工作 的通知 } 》 ( 教 师 函 [ 2018 ] 3 号 ) 和《安徽省教育 厅 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推荐 工作的通知》(皖教秘 [ 2018 ] 126 号)文件执行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安徽省教育 厅 关于开展 2018 年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推荐 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 2018 年基 础 教育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工作安排》
3、《教育部关于 2018 年 职业 教育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工作安排》
4、《教育部关于
2018
年高等教育国家
级
教学成果
奖评审
工作安
排》
人事处
2018年2月28日
下载相关附件
2.22专本同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23.doc